近来,不少地方响应《工人日报》5月6日的报道,纷纷推出”妈妈岗”。这种工作时间灵活,能兼南昌庭的工作岗位,吸引了许多育儿妇女的目光。但调查发现,”妈妈岗”竞争激烈,却存在晋升通道缺乏、岗位选择有限、多为合同制或临时工等问题,需要各方关注与支持。
“妈妈岗”并非新鲜事物。为帮助育儿妇女就业,平衡家庭与工作,广东、浙江、湖北等地几年来已出台相关政策,号召设置”妈妈岗”,为有12岁以下孩子的女性重返职场提供机会。北京和上海虽然未直接使用”妈妈岗”一词,但也通过政策措施鼓励育儿妇女创业和就业,尤其是在亲子阅读和社区活动等领域为全职妈妈提供指导和便利,助力她们”两不误”。
无疑,各地”妈妈岗”的出现,为全职妈妈重返职场提供了机会,体现出社会对育儿女性就业的友好态度。但深入分析发现,这些”妈妈岗”大多技术含量低,学历要求低,都是基础岗位。对于生育前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母亲来说,这样的岗位难免让人感到”聊胜于无”。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为了获得或保住较好的工作岗位,不少女性只能选择少生甚至不生。
各地目前推出的”妈妈岗”只能算作对女性释放生育善意的”基础版”。要缓解生育女性的就业焦虑,需要全面看待她们因生育而面临的就业处境,通过国家承担生育福利成本和鼓励男性承担更多家庭责任等举措,将女性从生育和养育孩子的”职责惯性”中解放出来。
在实操层面,比起鼓励企业向全职主妇提供”妈妈岗”,不如鼓励用人单位为在职生育女性提供”妈妈岗”,让她们不必辞职度过繁忙的育儿期。政府也应根据女职工育儿阶段产生的额外用工成本,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社保补贴和税收政策,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为生育女性营造就业友好氛围。
针对我国育儿责任更多集中在女性身上的现状,国家需加强政策扶持和创新激励措施,促进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提高父亲在育儿中的参与度。有专家建议延长男性陪产假期限,从女性角度看,此建议比一味增加生育福利更有价值。本质上,只有不断缩小男女在育儿责任份额和企业用工成本性别差异,才能为女性就业创造更友好的环境。而各地推出”妈妈岗”的也应考虑推出”爸爸岗”,进一步培养父亲参与育儿的意识和腾出时间。
现实中的”妈妈岗”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托幼服务资源的稀缺。要改变年轻家庭”不想生”和”不敢生”的现状,需要社会提供更多支持和服务。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我国目前严重缺乏3岁以下的托育服务,全国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仅为5.5%左右,托儿所少且贵。
只有当各个地区都能为年轻家庭提供经济实惠、专业化水平高的托育服务时,女性因生育责任而面临的求职困难和职业瓶颈才有可能得到有效缓解。与此基于性别差异而产生的就业歧视才有望得到根本性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