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显示,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在网上销售国家特殊监管药品右美沙芬单方制剂,被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 6.5 万元,处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4 日。
违法事实显示,在 2023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期间,该公司通过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全药通”,向零售药店、诊所、卫生室等单位出售右美沙芬单方制剂,共 101 单,涉及 6709 瓶/盒,货值金额共计 45136.34 元。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和第十一条第十一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6.5 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是一种常见的止咳药,可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过量服用该药会出现醉酒感(如高度兴奋、感觉异常、幻视幻听等),可能导致意识减弱、神志不清、嗜睡、昏迷、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甚至危及生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并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规定,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禁止通过网络销售,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今年 5 月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显示,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 年第 54 号),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天眼查数据显示,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 3198 万元,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代码 837334。该公司 2024 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实现营收 1.15 亿元,同比增长 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