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12日电 (尹倩芸)中国近日迎来数据领域重磅文件,更多“沉睡的”公共数据将进一步被唤醒。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印发,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众多数据融合应用场景中,公共数据不可或缺。小到今日气温,大到国内生产总值(GDP),都可被视为公共数据。
“公共数据规模体量大、数据质量好、价值潜能大、带动作用强。”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指出,近年来公共数据在便利民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但从实际出发,公共数据资源利用仍存在“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
中国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刘烈宏提到,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着力激发供数动力,释放用数活力。
目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主要矛盾在供给侧。本次政策制定,首先瞄准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明确将授权运营作为共享和开放之外的第三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形式,提出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对此,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指出,部分潜在价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数据无法直接向社会开放,需依托更加专业的力量,付出一定治理和开发成本,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社会各方调用。
在此背景下,授权运营应运而生。意见也进一步围绕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进行针对性制度设计,从资源管理、授权实施、运营监督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包括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退出机制,强调运营机构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在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看来,这一方面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提出可落地、操作性强的解决思路;另一方面,对存在“不敢”“不会”念头的地方或部门提供开展数据授权运营的政策依据。
当前,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利用已悄然加速。近期不少举措密集释放积极信号,首个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上线、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成、八个城市将试点信用数据开发利用……更多公共数据正不断被激活。
意见也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了明确的“时间表”: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到2030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
周民认为,这将为民众日常生活及产业发展带来更显著影响。在交通、气象、医疗等领域的公共数据开放利用,能够为民众日常出行、看病就医、农业生产等提供更多便利。
从产业端看,更多高价值数据的释放,也让企业拥有广泛空间融合数据以创造协同效应,促进转型升级。同时还将催生更多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优化,提高经济整体效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