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促进低空经济发展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低空经济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2027年
- 建成20个通用机场和100个以上垂直起降点。
- 支线机场通航全覆盖。
- 试点城市低空监管服务应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建成投用。
- 低空空域分类划设和协同管理取得突破进展。
- 通航装备制造、低空飞行运营等领域培育各3-5家行业领军企业。
2030年
- 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的飞行起降基础设施网络。
- 提升空域管理和服务水平,满足飞行活动需求。
- 通航装备制造能力和产业配套协作水平国内领先。
- 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产品。
发展方向
- 省内试点城市间开通常态化运营航班,构建全省短途运输航线网络。
- 探索高原地区短途运输服务。
- 通航短途运输接入公共航空运输销售系统、离港系统。
- 鼓励通航企业、运输航空公司开通联程航班。
- 探索新型飞行器商业应用模式,发展商务出行、空中摆渡、私人包机等新业态。
航空物流
- 构建航空物流“干线-支线-末端”网络。
- 推动无人机深度融入末端物流。
- 利用既有机场开通无人机货运航线。
- 开展跨区域、中短途无人机物流。
- 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开展无人机末端配送。
低空消费
- 推动旅游景区开通低空旅游线路和观光圈建设。
- 支持短途运输、低空旅游融合发展。
- 发展低空经济为主题的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 支持举办航空会展、航空论坛,开发低空文创产品。
保障措施
- 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 支持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低空飞行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产品。
- 省直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到 2027 年,完成 20 个通用机场和 100 个以上垂直起降点的建设,全面覆盖支线机场的通航服务。试点城市的低空监管、服务和应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建成投入使用,空域分类划分和协同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在通航装备制造、低空飞行运营等领域,分别培育形成 3-5 家行业领军企业。
到 2030 年,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的飞行起降基础设施网络。空域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满足飞行活动的需求。通航装备制造能力和产业配套协作水平国内领先,形成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产品。
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低空飞行应用市场
- 开通通航短途运输服务。在省内试点城市之间开展常态化运营航班,构建全省短途运输航线网络,探索在高原地区开展短途运输服务。推动通航短途运输接入公共航空运输销售系统和离港系统,鼓励通航企业和运输航空公司开通通程航班。试点城市探索新型飞行器商业应用模式,发展商务出行、空中摆渡、私人包机等新业态。
- 发展无人机物流配送。构建航空物流“干支末”网络,促进无人机深度融入末端物流,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支持利用既有机场开通无人机货运航线,开展跨区域、中短途无人机物流,衔接其他交通方式,实现物流网络市县互通、城乡兼顾。支持社区、商业圈、医院、露营地、公园等开展无人机末端配送。
- 扩大低空公共服务范围。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医疗救护等领域拓展低空公共服务应用,打造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援、预警监测服务水平。扩大低空农林作业应用,基本实现主要林(牧)区航空护林(草),提升农业航空作业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广低空电力作业、航空探矿、航拍航测、人工增雨、气象探测、生态监测等服务,满足多样化作业需求。扩大政府购买低空公共服务范围。
- 拓展低空消费市场。推动旅游景区开通低空旅游线路和观光圈建设,促进短途运输和低空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建设航空运动体验基地和航空飞行营地,举办大型航空体育和无人飞行器赛事活动。鼓励发展以低空经济为主题的新型文化业态和消费模式,支持举办航空会展和航空论坛,开发低空文创产品。加大低空文化宣传力度,开展大众科普教育活动。加强低空经济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支持高校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培育低空飞行消费人群,拓展消费市场。
- 培育引进市场运营主体。支持省内骨干企业与国内通航运营企业深化合作,开通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航班。支持试点城市引入国内物流配送龙头企业,探索可持续商业化运营模式。培育引进低空旅游、航空运动、飞行器租赁等运营企业,创新低空消费产品。支持成立航空公益运营企业,提供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抢险、医疗救护、农林作业等公共服务。鼓励无人机企业拓展测试、维修、培训、运输和应急等业务。
(二)提升低空空域使用效率
促进低空空域高效使用。推进低空空域分类划分工作,进一步释放空域资源。
针对低空飞行活动,如短途运输、航空体验、跨市无人机物流和城市无人机配送,将探索在同一空域内运行不同场景的机制,促进低空资源的有效利用。还将探索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的融合运行,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为了建立低空非管制空域服务模式,将支持试点城市创建分级分类的非管制空域服务模式,优化空域管理方式。针对非管制空域,将简化飞行计划申报程序,提高通信导航监视水平,从而提升非管制空域的运营保障能力。
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完善通用机场和各类起降场的网络体系,提供飞行器起降、备降、停放和能源补给等功能,重点支持社会公益性强、建设成本低的通用机场项目。
在旅游景区、医疗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枢纽场站、林牧区和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将建设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和无人机起降平台。在商业区、公园、露营点和社区等地,将建设无人机物流配送起降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加快建设低空智能信息基础设施,探索建立省级低空空管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发挥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中心的作用,保障全省低空空域的使用。支持试点城市完善军地民协同管理机制,建立飞行服务保障体系,试行飞行计划一网审批。
支持试点城市建设无人机低空监管、服务和应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和信息基础设施。推广北斗短报文(RDSS)、5G、卫星、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等新技术和新装备在低空领域的应用。
推动通航制造业发展,高标准建设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推进人工智能在低空领域的应用。建设国家高端航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省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全电通航飞行器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技术转化和新业态涌现。
充分发挥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的作用,推进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管理和技术应用协同发展。成立中大型级无人机适航审定检测分中心、发动机及螺旋桨验证性试验中心、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检测评价中心等机构。
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通航制造业降本增效,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无人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行业标志性产品。
推进四川低空经济发展,打造无人机知名品牌
加快发展低空领域整机制造,打造四川制造的无人机知名品牌,丰富无人机产品线,补齐轻型运动型飞机、特种飞行器等领域的短板。加强高原作业航空器的研发,大力发展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等新产品。研制中小推力、新能源发动机,用于通用飞机和工业无人机。推进通航机载任务设备和地面保障设备的研发,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省级协同推动机制,统筹指导全省低空经济发展。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和要素保障,重点关注空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安全监管等方面。省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与西部战区空军的对接,统筹协调相关事项。相关市州可参照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二)开展先行试点
选择发展基础较好的 3-5 个城市开展低空经济试点。联合省内外骨干企业,在通航短途运输、无人机物流配送、低空公共服务、低空消费、一体化信息平台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构建新型城市空中交通管理体系,为全省低空经济发展提供示范和探索。
(三)强化资金支持
省级财政拨款 2 亿元专项支持低空经济发展。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低空飞行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出创新金融产品。省直相关部门在各自领域加大对低空经济活动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强化行业规范
严格执行低空经济相关领域的规范标准。鼓励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积极制定低空制造、应用和保障等领域的省级标准,促进低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安全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加强跨部门、跨领域的低空飞行联合监管。利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提升低空空域的导航、通信和监视管理水平,构建全过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黑飞”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空防、公共和飞行安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