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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违规举债成落马官员腐败共性

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针对债务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查处官员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的行为。 2…

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针对债务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查处官员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的行为。

2024年6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原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因受贿、滥用职权获刑13年。据湖南省纪委监委制作的专题片披露,曹炯芳调任湘潭市委书记后,轻视债务风险,违法举债融资,导致湘潭新增举债435亿元,留下33个烂尾工程,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2022年3月,曹炯芳因涉嫌违法举债被查处,成为首位因滥用职权罪移送起诉的市委书记。

近年来,多名落马官员被查出存在盲目举债问题。2024年4月,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百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原因之一为盲目举债融资。同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其存在盲目高额举债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贵州省已有多名官员因盲目举债被追责。2019年,贵州省独山县原县委书记潘志立被查,其盲目举债2亿元打造「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2023年12月,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建新因盲目举债上项目被「双开」。

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李再勇的问题更为严重。其在六盘水市任职期间,违规举债,致使项目产生巨额利息等费用,并破坏生态环境,给当地造成严重债务风险和生态损失。李再勇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刑。

地方干部肆意举债的背后

“想着离中管干部就差临门一脚了,想搞点大手笔、大动作,闹出点动静,这样才能引来上级的关注,还是自身私心作祟。”李再勇在镜头前反思道。

领导干部盲目举债上马项目,往往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关,反映了地方官员政绩观的扭曲。“背后反映了一种扭曲的政绩观,是对中央政策的曲解,地方官员打着符合中央要求的旗号,不顾收益和地方实际,实际上是蹭热点,给自己搞‘政绩工程’。”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闫帅此前对界面新闻表示。

2020年8月,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方明月等三人合写的《规范地方债的关键是政府转型》一文指出,在激烈的地区竞争格局下,“一把手”刚上任、相对年轻或晋升空间较大的领导,更有可能大举举债,追求政治和经济的双重利益。现有研究表明,辖区经济快速增长会给官员带来三种收益:更多财政收入、更高的晋升概率和更多寻租空间。

中央不断加大对地方债务的查处力度。针对地方领导干部违规举债问题,早在2013年12月,中央组织部已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将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

2022年12月,财政部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中明确,将研究出台地方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2024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此举旨在压实金融领域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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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xiuhu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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