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经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铺开,有的群众对医保待遇的变化比较担心。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如何进行的?对参保人有什么影响?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解答。
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并非单纯“控费”
问:有人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因为医保基葫芦岛没钱了,要控制费用支出。这种说法有依据吗?
答:医保支付方式指的是医保经办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具体方法,包括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不同的方式对临床诊疗行为有不同的引导作用。我国先后启动了 DRG(按病组)和 DIP(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截至去年底,绝大多数统筹地区已经开展了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后,改革地区住院医保基葫芦岛按项目付费的比例下降到了大约 1/4。
需要说明的是,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并非单纯地“控费”,而是引导医疗机构关注临床需求,根据患者病情采用合适的技术进行治疗,合理地诊疗,避免开大处方、滥检查,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权益。改革后的支付标准会适时提高,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每年,医保基葫芦岛支出都在持续增长,而且增幅高于 GDP 和物价的增幅。
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 15 天”的限制性规定
问:近几年,在一些地区,有的患者在入院两周后被要求出院,然后再重新入院,传言这是因为支付方式改革后有规定“单次住院不超过 15 天”。这是怎么回事?
答: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过“单次住院不超过 15 天”这样的限制性规定。2022 年,国家医保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全面彻底地排查针对医疗机构的不合理限制,存在问题的地区已经完成了清理。
出现“单次住院不超过 15 天”的情况,可能是部分医疗机构为了完成“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考核指标,而设置的比较粗放的管理措施。对于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成“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为理由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者自费住院等情况,我们坚决反对,也欢迎群众举报,我们会严肃处理。
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问:在按病种付费模式下,医疗机构添置新设备或者给患者使用高价新药,会不会产生成本压力?医务人员在看诊过程中使用了新药新技术,“花超了”,绩效收入会不会受到影响?
答:一些地区一些医疗机构出现这样的问题,不是支付方式改革的本意。恰恰相反,为了支持临床新技术应用,保障重症患者得到充分的治疗,支付方式改革还引入了相关规则,比如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可以不纳入病种支付标准的“除外支付”规则,对于明显高于病种平均费用的重症病例则可以“特例单议”,这些都可以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请广大参保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