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加快推进存量房收储用作保障房工作。
8月7日,深圳安居集团发布通告,拟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房源征集范围为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优先选择整栋或整单元,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楼栋。项目主力户型面积原则上应满足深圳保障性住房户型和面积要求(65平方米以下)。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5.17”新政以来,多个城市出台政策鼓励国企收储已建成未售新房。目前已有十余城市发布征集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公告,明确房源征集范围、条件和价格。
近期江西景德镇、四川雅安、贵州贵阳等地也在稳楼市新政中提出了支持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的政策。
深圳安居集团发布征集公告
深圳安居集团于8月7日发布《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通告指出,为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安居集团所属企业拟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房源征集范围是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择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楼栋。房源条件包括:
- 位置合适:交通便利、配套齐全,靠近区域核心片区,具备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
- 户型面积合适:主力户型面积原则上满足深圳保障性住房户型和面积要求(65平方米以下)。
- 生活便利: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生活配套完善。
- 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四证齐全,保证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贷款要求。
征集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十余城已发布征集公告
5月17日,央行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合理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或配租保障性住房。
“5.17”新政后,多个城市出台政策鼓励国企收储已建成未售新房。中指研究院监测显示,十余城市已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明确房源征集范围、条件和价格。
7月30日,北海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已建成未售商品住房项目。征集房源要求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优先选择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整栋或整单元楼栋。7月26日,大连市政府选定“大连市国有房屋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收购,收购价格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上限,即拨土地成本和建设成本,加上不超过5%的利润。
根据烟台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将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拟在芝罘区和莱山区收购已完工的住宅或公寓类型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并纳入房源库。收购的房源优先考虑整栋或整单元的楼栋项目,且单个项目内符合收购条件的房源数量应不少于100套。
对单套房源的建筑面积要求如下:
1. 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2. 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存量商品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已完工,手续齐全,配套一定比例的待售停车位,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
近期,景德镇、雅安、贵阳等多个城市在稳楼市政策中提出支持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这意味着“去库存”已成为当前房地产政策的重点之一。
去库存政策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市场信心,并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