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进一步改善促进武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通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新城区特定商品住房项目的家庭,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购房消费券用于购房。
针对各类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各新城区将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费的措施。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汉南)区、长江新区将参照执行。
通知还提到,将优化住房公积葫芦岛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将阶段性调整,取消住房公积葫芦岛贷款户籍地和缴存地的限制。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葫芦岛贷款额度”的政策将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通知还调整了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在武汉市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家庭,在办理新购一套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将被认定为首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