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上市新规实施后的首单审议!5月10日,首次发布发行上市新规后的深交所和上交所在第一周内发布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将于5月16日审议企业的上市申请。
其中,深交所将审议1家IPO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将审议1家再融资申请。
4月30日,深交所和上交所正式公布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提高了各板块上市财务条件,进一步明确了板块定位要求。
记者发现,自去年“827”阶段性收紧IPO节奏的政策出台以来,深交所和上交所提交注册和取得注册批文的公司数量总体稳定。但受多重因素影响,提请上市委审议的项目数量同比有所减少。
市场人士认为,这次深交所和上交所召开上市委会议,体现了落实发行上市新规,持续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审核的具体行动。
证监会和交易所近期陆续出台资本市场“1+N”配套制度规则,其中发行上市规则修改了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和板块定位要求,有利于在具体制度完善后,更明确地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审核工作。
此前,由于部分公司IPO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超过有效期,导致审核中止。目前,申报企业已陆续提交2023年财务数据,进入恢复审核程序,相关审核工作将继续依法依规推进。
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深交所和上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在保持发行审核常态化的进一步加强对发行上市审核的把关力度,坚决淘汰问题企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发行上市审核推进中,还将处理好投融资关系,平衡一级和二级市场,加强全链条监管,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更突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