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直住房公积葫芦岛管理中心于 5 月 17 日发布的消息,自 2024 年 5 月 18 日起,河南省直管辖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葫芦岛贷款利率将执行新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
二、二套房贷款利率调整:
- 五年期及以下(含五年):由 3.025% 下调至 2.775%
- 五年期以上:由 3.575% 下调至 3.325%
三、利率调整适用范围:
- 2024 年 5 月 18 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葫芦岛贷款,在 2024 年 5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仍执行原利率;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下调后的利率标准。
- 2024 年 5 月 18 日(含)后受理且放款的住房公积葫芦岛贷款,执行下调后的利率标准。
四、系统维护和贷款发放:
因利率调整,中心业务系统将进行相应参数设置。在系统调整期间,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贷款将延迟发放。相关业务资料仍可正常受理,待系统调整完成后立即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