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企营造良好环境,中国打开发展新空间**
中国民营企业迎来了系列利好政策。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并提出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基石,关乎市场经济的活力。《决定》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专家认为,这既是对民营企业地位的肯定,也是对社会呼声的回应,将改善民企发展环境。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指出,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限制。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从法律角度保障民企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平等地位,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激发民企活力,成为营商环境改善的“定心丸”。
**完善长效机制:支持民企参与重大技术攻关**
《决定》提出,进一步打破市场准入壁垒,支持有能力的民企承担重大技术攻关,向其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李伟指出,这些措施将为民企带来更多参与空间和投资机会,促进公平竞争,提升企业效率和创新能力。
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蔡之兵认为,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将降低民企开展科研的成本,吸引更多企业投入研发,提升中国创新体系的整体实力。
**对症“把脉开方”: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融资难题一直制约着民企发展。《决定》提出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健全涉企收费监管体系和拖欠账款清偿法律法规,针对性解决民企融资问题。
蔡之兵指出,《决定》从制度上健全了民营企业融资支持体系,有助于金融系统重视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保障。
构建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企业欠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强化民营企业的法律地位,避免因非经营压力或强势主体拖欠债务而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