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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新型城镇化新篇章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已经印发,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已经印发,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行动计划》遵循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其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该计划还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持续推动经济高效提升和合理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动力和支撑。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分类施策、集约高效的原则。经过五年的努力,城市落户渠道将进一步畅通,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也将进一步健全。将协调推进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辐射带动力的现代化都市圈,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的短板,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了四项重大行动、19项重点任务及相关政策措施。第一,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权利,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第二,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园区升级扩容,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第三,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提高城际通勤效率,强化产业分工协作,促进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第四,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绿色智慧城市。

《行动计划》强调,必须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实施推进机制,按照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加强多部门协同,统筹推进任务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民为本,稳中求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充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以体制改革为动力,因势利导,分类施策,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释放新型城镇化的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质效提升和数量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赋能。

二、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一)发展方向

重点解决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落户问题,兼顾城市间流动人口。畅通城镇落户渠道,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推行常住地户口登记制度,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让他们与迁入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利。逐步实现未落户常住人口享有均等化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

(二)重点任务

1.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推行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取消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放宽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落户办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提高户籍管理服务便利度

建设全国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平台,方便户籍登记和迁移。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人口流动规律,提供随人走的公共服务。常住地可按常住人口规模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建立以身份证号为标识、按居住年限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让外来人口逐步享受全面的公共服务。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稳定

完善农民工等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扶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和职业院校提供培训。稳定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重点培养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和家政服务等紧缺岗位人才。完善职业技能认定机制,提升技能人才待遇。全面覆盖就业服务,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

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

优先安排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增加学位供给,提升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将随迁子女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和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变化调整教师等人员力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建立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

允许条件成熟的城市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政策。加大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多方面措施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让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条件允许的城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开启新型城镇化新篇章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社保制度,取消就业地户籍限制,衔接社保关系转移。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增加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试点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政策措施

完善市民化激励政策

将转移支付、要素配置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完善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度,人口净流入省份可建立奖励机制。重点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市,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保障流入城市义务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

健全进城落户农户的农村权益保障政策。规范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进城落户农户的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将退出上述权益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并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三、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一)发展方向

以冀中南、皖北、鲁西南、豫东南、湘西南、粤西、川东等城镇化潜力较大的集中片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城镇化率低且人口规模大的县(市、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构建产业梯度布局、人口就近就业、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二)重点任务

  1. 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依托各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引进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链主”和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专精特新企业集聚,打造专业优势突出、协作配套紧密的产业集群。引导劳动力丰富和区位便利地区发挥要素成本优势,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优化升级食品加工、轻工纺织等就业容量大的传统产业集群。引导工业基础良好地区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引导资源能源富集地区促进能源化工、大数据等产业集群高端化绿色化发展。省级政府要“一县一策”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培育要求,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在潜力地区集群布局。
  2. 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推动同质低效产业园区整合升级,构建高水平专业化产业服务支撑平台。建立健全以亩均效益为重要考量的产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扩区、调区、升级的重要依据。新增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供应,推行用地审批承诺制,推广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方式。提升园区设施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建立投资全周期一站式服务机制,鼓励引入专业化运营主体。
  3. 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加大潜力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力度,优先在产业园区周边布局。对接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推动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县域中职学校、合作开展一体化办学。创新校企协作育人方式,推动企业参与制定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鼓励职业院校聘用企业专业人才兼职任教,推广“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培养模式。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吸引企业家兴业创业。便利人才跨区域流动,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全国互认,为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创业投资等“一站式”服务。
  4. 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有条件省份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有效分担省会城市非核心功能。推动节点城市提升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高等院校和高水平三级医院规划布局,辐射带动市域人口集聚。

推进以县城为重点的城镇化建设

加快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点推动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和县医院发展提升。加强大中心镇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转移。深化赋予特大镇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权限改革。对于人口持续减少的县市区,引导转型发展,合理集中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以县域为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将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延伸覆盖到乡村,促进城乡功能互补衔接。

政策措施

  1. 建立产业跨区域布局激励机制
    完善产业梯度转移协作机制,推动潜力地区与发达地区协同发展。创新飞地经济、托管运营等合作模式,完善产值共享机制。建立跨省产能置换和排污权转移机制。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手续。支持国有企业向潜力地区投资布局。
  2.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差异化供应机制,将零散工业用地集中到园区。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支持潜力地区运用增减挂钩等政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完善不同功能区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将潜力地区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探索多宗土地分批供应。
  3. 加强资金多元投入
    中央财政支持潜力地区园区设施、职业教育和市政建设。专项支持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潜力地区制造业贷款投放。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支持潜力地区建设。整合财政、土地、金融、产业等政策,推动潜力地区城镇化发展。

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

发展方向

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依托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发展,培育同城化高、通勤便捷、产业协作、生活共享的现代化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实现紧凑布局。

重点任务

  1. 提升城际通勤效率
    加快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建设,优先利用既有线资源开行市域列车。有序新建市域铁路,推进小班组、公交化运营。探索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延伸至周边城镇。推动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一体发展,实现换乘便捷。完善都市圈公路环线通道,畅通未贯通公路和瓶颈路段。
  2. 强化产业分工协作
    明确都市圈内各中心城市产业定位,形成产业协同发展体系。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完善跨市县产业园区规划布局。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都市圈内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人才集聚区。
  3. 优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都市圈公共服务一体化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服务下沉。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都市圈内统筹配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生态廊道和绿色基础设施体系。
  4. 完善都市圈治理体系
    建立都市圈协调联动机制,促进规划、政策和资源整合。推进都市圈内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探索都市圈联合执法和公共事务跨区域协作。构建数字化都市圈,提高治理效率。

超大、特大城市应聚焦核心职能定位,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如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以提升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引领能力。

周边中小城市应发挥优势,主动承接疏解的功能,形成以先进制造为主的产业结构,并与超大、特大城市开展不同模式的合作,构建中心向外围梯次分布、链式配套的产业格局。

加强都市圈创新、产业、资金、人才的深度融合,围绕产业升级主攻方向,共建高水平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中试孵化基地。

推进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涉企审批流程标准化和信息共享,清理迁址变更登记障碍。加强监管标准衔接和执法协作,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项目信息、互认经营主体和互通电子服务。

有序疏解超大、特大城市过度集中的高校和优质医疗资源,支持与周边城市多模式合作办学办医,推动跨城市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协同。实现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推动跨城市“一网通办”。健全重大灾害和公共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推进都市圈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推进机制,促进规划统一编制、项目统筹布局和政策协同制定。利用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都市圈建设项目。

开展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重点关注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打造宜居、韧性、智慧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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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xiuhu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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