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保险是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普惠保险围绕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覆盖面广、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
根据《意见》的要求,未来五年内,我国将基本建成高质量普惠保险发展体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公开答记者问时表示,普惠保险发展仍存在服务范围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为了更好地推动普惠保险发展,提高保险业的普惠保险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意见》,重点完善普惠保险制度和规则。
在具体执行方面,《意见》要求各保险公司建立普惠保险发展领导体制,加强普惠保险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将普惠保险、履行社会责任纳入经营绩效考核,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加强普惠保险内控管理,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并及时识别和防控相关风险。
中邮保险党委书记、董事长韩广岳表示,普惠保险是“五篇大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意见》作为普惠保险领域的纲领性文件,顺应时势,将对市场主体信心和社会预期产生积极影响。
针对《意见》的重点和细则,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洪梅表示,保障是保险的“本职”,强调其普惠属性,旨在倡导保险回归本源,发挥其应有作用。
洪梅指出,《意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明确了普惠保险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提供了明确指导,并对保险业发展中的难点和痛点作出了回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可落地性。
**“买得到”、“买得起”和“赔得满意”**
洪梅表示,《意见》重点强调高质量发展,体现在四个原则,即坚持产品可及性、可负担性,提升保障属性和可持续经营。一方面,《意见》要求产品面向消费者时需要做到“买得到”、“买得起”和“赔得满意”;《意见》也提出了相应的长期评估和考核体系,要求产品科学定价,确保可持续。
具体而言,《意见》要求:
一是坚持广泛覆盖,提升保险服务的可及性。紧贴市场,拓宽保险服务区域、领域和群体,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推进保险产品标准化、通俗化、简单化,提升服务便利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到”保险。
二是坚持惠民利民,提升保险服务的可负担性。改进风险管理和产品定价模型,提升保险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保险服务,加大政策和资源倾斜力度,强化科技赋能,降低运营管理成本,确保人民群众“买得起”保险。
三是坚持公平诚信,提升保险产品的保障属性。坚持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发展面向特定群体的定制型保险业务。切实改进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合法合规“赔得满意”。
第四,坚持稳健发展,提升保险经营的可持续性。《意见》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和完善现代保险监管。把握保险经营规律,强化产品定价回溯分析,加大长周期评估考核力度,促进普惠保险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保险公司如何完善普惠保险管理机制,《意见》给予一系列要求,其中包括:建立普惠保险发展领导体制,董事会和管理层要定期听取普惠保险发展情况;明确普惠保险业务牵头部门,建立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将普惠保险、履行社会责任纳入经营绩效考核,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行业人士处了解到,《意见》出台前,已有部分保险公司在内部设置普惠保险相关指标,有公司相关业务经营绩效考核权重甚至高于5%。
发展与瓶颈
如上所述,发展普惠保险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党支部曾撰文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已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发展普惠保险,是保险业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博士、北京城市学院副教授周玲对记者指出,整体而言,我国普惠保险发展不断提速,在民生保障、农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自2005年的人身小额保险开始,各类农村小额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农业险已从试点探索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8年底开始,伴随着惠民保发展全面加速,长期护理保险、带病体保险、特殊群体保险、公益保险等各类普惠保险产品不断增加、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周玲表示,“开展、参与普惠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已越来越多。”
洪梅则将2015年视为普惠保险发展的重要节点。“1980年保险业恢复后,简易农险、简易人身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已经具有普惠性质;2006年‘国十条’推出;200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开启;2012年六部委联合发布大病保险制度。这一过程中,普惠保险的框架、筹资机制逐步搭建完成。”
2015年,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发展普惠金融正式上升为国家级战略规划。洪梅指出,在这一阶段,普惠保险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呈现了多元快速发展势头。“普惠保险产品类型从原来集中在农业保险、小额保险、城乡大病保险等,逐步扩展到涵盖长期护理、税优健康、惠民保、各类涉农保险等多个领域,险种日益丰富。”
纵观保险业40余年发展进程,普惠保险“从无到有”,已初具框架规模。但挑战依旧存在。目前,我国仍有大量低收入、特定风险群体面临多元风险,包括8500万残障人士、3000万家政人员、数亿新市民,老年人、罕见病、社区、小微企业等群体与公共领域。
洪梅告知记者,当前普惠保险产品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面向所有人,不加区分,如重大疾病保险、城市定制型普惠保险;第二类针对特殊群体量身定制,如针对老年人、妇女、新业态从业者的产品;第三类面向所有人,但通过精准识别后给予特别优惠,如针对慢性病、高血压患者,在医疗保险常规保障内容基础上设置特殊保障责任,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上述三类产品中,面向所有人的普惠保险产品相对成熟,但针对特殊人群和慢性病人群的普惠保险保障体系存在不足。
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洪梅指出,“此类产品的障碍主要在于数据,保险公司缺乏充足的风险识别数据,导致产品设计和后续风险控制都存在困难。”
周玲进一步从消费者角度提出,“一是消费者数量庞大、分布分散,触达成本较高;二是普惠保险保障对象的类型多元,各自面临的风险复杂多样;三是金融素养较低,对保险的理解和信任度有限,付费能力相对较弱,客户教育周期较长。”
“我们针对残疾人、流动人口、低保家庭的研究发现,大多数低收入人群或特定风险群体并非没有普惠保险的支付能力。”周玲表示,“他们面临的障碍主要在于对保险缺乏意识、理解和信任,由于自身或身边鲜有积极成功的保险经历,导致他们对保险处于‘不清楚、不信任’的状态。”
周玲总结分析,“关键在于探索跨越这些障碍的策略和方法。目前我国普惠保险发展的完整生态体系尚未全面构建,而普惠保险往往需要保险公司大量的前期市场培育和长期投入,才能在特定领域逐步实现普惠保险业务的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
在巨大的市场竞争和业绩压力之下,是否坚定不移地持续开展普惠保险,是许多保险机构面临的最大困境。
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切实推进《意见》落地实施工作,指导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普惠保险产品服务,提高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增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抗风险能力;提升普惠保险服务效率,发挥各类保险公司的积极作用,完善普惠保险管理机制,规范普惠保险代理和协办行为。
市场迎来新机遇
值得一提的是,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随着《意见》的发布,普惠保险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市场将迎来新的机遇。
周玲表示,文件发布后,预计我国的保险机构将全面提升对普惠保险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我国普惠保险将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
从公司角度来看,韩广岳表示,《意见》作为普惠保险领域的基础性文件,将对市场主体信心和社会预期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此前,中邮保险已加快普惠保险扩面提质,提升保险服务可及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保障需求。
“一是重点关注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对象,完善包括意外、医疗、疾病保障在内的普惠保险产品体系,提供‘保障适度、保费负担得起、方便快捷’的优质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