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已达到86.6万亿元,其管理者,即97家中央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人事变动备受关注。
据统计,仅在2024年1月至6月,至少有46家中央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了调整,占比超过47%,涉及人数超过60人,这一数字相比往年显著增加。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均进行调整的企业有5家,仅董事长变动的有15家,仅总经理变动的有26家。
上半年,国家电网原董事长辛保安、三峡集团原董事长雷鸣山、中核集团原总经理顾军等卸任,接替他们的均为业界翘楚。例如,新任国家电网董事长张智刚长期深耕电力系统,曾任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主任,并在国家电网公司担任过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三峡集团董事长刘伟平则长期在水利部任职,历任水资源司副司长、建设与管理司副司长、水利部总工程师、水利部副部长等职位。
不仅如此,通过企业间干部交流和内部提拔等方式,此前空缺较多的集团总经理职位也得到了迅速填补。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表示,2024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调整变动相比往年明显增加,无论是调整人数还是涉及企业数量都可谓密集。除了到龄退休、任期届满、临时性调整等原因外,主要负责人调整也是为了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改革。
朱昌明指出:“当前正处于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阶段,中央企业作为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的主力军肩负着重要使命,中央企业负责人是中央企业改革创新的领导者和组织者。”
今年上半年,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跨公司调整的情况明显增多。既有53家副部级中央企业单位之间的相互调动,例如中国电科集团前总经理陈锡明调任中国航天科工董事长;大唐集团前总经理刘明胜重回国家电投,出任董事长;中国商飞公司前总经理周新民调任航空工业任董事长;一汽集团前副总经理周治平调任东风汽车集团总经理。
也有其他中央企业调任至53家副部级中央企业单位任职的案例,例如中国建科前董事长文兵调任中建集团总经理;中国有研前总经理王兴权调任中国五矿副总经理。还有一些案例是排名53家之后的中央企业之间进行主要负责人调整,例如国药集团、中国电气装备和中国物流这三家中央企业董事长进行了互换。
上半年政企干部交流也更加频繁,涉及航天科技集团、三峡集团、中国五矿、通用技术集团等企业。
早在2009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发布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并完善了央企领导人员交流制度。近年来,央企加强了与政府部门干部之间的交流,这有助于培养既懂经济又会调控的领导干部,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这也是发展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跨公司任职还有利于打破“圈子文化、山头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无论是跨公司调任,还是政企干部交流,专业对口仍然是一个明显特征。例如,通用技术集团总经理崔志成是从中纪委调任集团担任“一把手”,但他曾任北京第二机床厂副厂长、厂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合作部部长,北京第一机床厂厂长等,此次履新可以说是回到了熟悉的领域。
今年上半年,央企集团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新增三例,涉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中国林业集团,均为国资委管理企业。此前,仅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此情况。
具体来看,许杰峰于2018年起任中国建研院总经理至今,并在今年6月升任董事长;楼齐良于2023年9月任中国通号总经理,随后在今年4月升任集团董事长;单忠立于2023年3月上任中林集团总经理并于今年1月升任董事长。由于这种情况持续时间较短,受访人士均认为这可能是过渡性安排。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表示,国有资产法第25条规定,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也要求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这意味着国资央企集团层面,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是原则,但经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兼任可以成为‘例外’。”吴刚梁表示,当前国企“一把手”一般担任了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如果还兼任总经理,就集领导权、决策权、与执行权于一身,容易出现问题。除非特殊情况,仍然需要坚持决策权和执行权相分离。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尊重企业经营主体地位,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有制性质等,分类施策、加强引导。董事长兼任总经理除临时性过渡的情形外,也有可能是针对“小而美”央企或拟重组央企的特定安排,以提高企业决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