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晚间,多家公司发布公告,包括深圳能源、郑中设计、燕京啤酒等10余家公司。公告指出,公司及其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收到了所在辖区证监局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这些公司被警示的原因是独立董事存在“超标履职”问题。所谓“超标履职”即独立董事同时在五家以上公司担任董监高,与其之前作出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中的承诺不符。公司董事会秘书也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了警示。
2月23日晚间,深圳能源发布公告称,深圳证监局向公司、公司董事秘书章顺文等出具了《警示函》。证监局指出,章顺文在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时,于2022年9月14日作出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声明中称章顺文不存在同时在五家以上公司担任董监高人员的情况,并承诺上述声明邵阳、准确、完整,不包含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但证监局核查发现,章顺文当时同时担任董监高人员的公司超过五家,与声明内容不符。
同日晚间,郑中设计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公司董事秘书章顺文收到了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原因同样是章顺文的独董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开资料显示,章顺文曾在多家A股公司担任独董。截至目前,章顺文仍为深圳能源、威迈斯以及万兴科技的独立董事。
同日晚间,燕京啤酒也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刘景伟、徐月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此前,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声明中明确表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但经查,刘景伟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超过五家,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情况,导致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刘景伟、徐月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除了上述公司外,还包括深水规院、苏交科、真视通、中集集团、跃岭股份、星网宇达、北摩慈溪在同一天晚间发布了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原因均与独立董事“超标”履职有关。这一行为不仅影响到了公司独立董事,也波及到了上市公司和公司董事秘书。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8月1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旨在规范独立董事的履职数量与质量,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
2023年8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新规对证券市场各板块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监管指引进行了修订(以下称“独董新规”)。
独董新规将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家数上限由“五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缩减至“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以确保其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独董新规正式施行后,2023年9月开始,A股出现了一波独董“辞职潮”,不少上市公司已重新选举独立董事。
修改完善后的独董新规共六章四十八条。具体来看,独董新规主要包含五大核心内容,包括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明确履职保障;明确法律责任;明确过渡期安排。同时独董新规明确,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并应当制作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