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于5月11日在其网站发布通知,成立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工作组(简称专家工作组)。此举旨在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专家工作组将在国家卫健委及其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领导下运作。工作组成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学术行为,确保数据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专家工作组需要向国家卫健委医政司报告工作,在参加评审、调研、学术活动等相关活动前,须经医政司同意。
专家工作组成员必须保持客观公正,不得利用身份谋取私利。任期内若出现以下情况,医政司可免除或同意成员辞去职务:
- 主动辞去职务的
- 因健康、年龄或工作变动等原因无法履职的
- 无故连续两次缺席会议或不履行职责的
- 未经同意组织或参加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 违法违纪、学术不端或违反职业道德的
- 其他不适合担任专家工作组成员的原因
专家工作组成员有义务向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报告参与专家工作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