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7 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姚昭晖宣布:“今后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须同步修建多种类地下管廊,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集约利用,提升综合运维效率。”
截至 2023 年底,浙江省已建城市道路 4.2 万公里。城市交通进入存量发展阶段,“马路拉链”问题频发,为解决这一问题,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浙江省司法厅修改《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多类型地下管廊包括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专项管廊、微型管廊和管线管沟等,涵盖了各种管线敷设类型,可实现地下空间资源的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
浙江住建部门测算,除综合管廊建设成本较高外,微型管廊和管线管沟的首次建设成本增幅较低,且能合并检查井并改善架空线路,提升道路平整度和通行体验,保障管线安全和寿命。
《办法》还提出统筹实施各类城市道路开挖工程,加强计划性管理。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汇总挖掘信息,避免反复开挖。鼓励将地下管廊运维与城市道路维护相结合,打造一体化综合运维模式,降低运维费用,实现高效可持续的管廊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