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以其独有的技术经济特性,包括虚拟替代性、融合渗透性、准公共物品性、规模经济性和要素互补性,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其赋能实体经济的变革、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
国家重视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将充分发挥其价值作为重要战略。自2014年“大数据”首次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至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各政策举措不断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基础设施和治理制度。
促进数据要素赋能的重点举措包括:
深化数据要素融合渗透:融合数据要素与传统产业,形成数字化生态,实现产业转型。2022年,产业数字化规模达41万亿元,占GDP的33.9%,占数字经济的81.7%。以数据要素形成大数据产业链,提升生产效率和全产业链价值。2022年,数字产业化规模达9.2万亿元,占GDP的7.6%,占数字经济的18.3%。
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5G、云计算、区块链和数据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打通数据孤岛。2023年,新兴业务快速发展,共完成业务收入3564亿元,年增长19.21%。截至2023年底,全国建成5G基站337.7万个,5G用户达8.05亿户,网络应用场景不断拓展。
优化数据要素治理和交易制度:各级大数据局等机构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并设立数据交易平台,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成立80余个数据交易场所。
数据要素赋能活力仍待释放:
**数据要素法律制度有待完善**:统一的数据要素产权框架尚未形成,数据要素权属不明晰阻碍交易流通和深度应用。数据要素交易管理规范尚不完备,影响交易公平性和市场化配置。
**数据要素规范与共享障碍**
数据要素交易规范尚未完善,涉及分类划型、质量标准、定价估值、交付清算和数据资产管理等方面。
数据要素共享流通面临障碍,公共数据公开利用途径匮乏。公共数据信息平台开放数据范围有限,缺乏关键核心数据。数据处理和应用开发尚不成熟,应用场景和盈利模式不完善。
企业为保持竞争优势,不愿共享数据。大型制造和互联网平台企业拥有海量数据优势,共享数据可能使其失去领先地位。企业担心数据安全,不敢共享数据。数据保密难免存在泄露商业机密风险。
企业间异构数据也阻碍了共享。数据存储和处理标准差异导致数据无法共享,对非标准化海量数据的清洗和处理成本高昂。
**激活数据要素赋能**
**加快产权法律制度建设**
确立数据要素确权机制,明晰权利主体、控制范围和使用权限。将数据划分为个人、企业和社会数据,分级为私有品、公共品和准公共品,制定相应确权路径。建立数据要素确权的基础性制度和法律法规。
完善数据要素产权保护制度,构建激励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支持数据开发、利用、共享和交易,加强产权保护。要求数据采集者保障数据权利人权益,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建立授权管理制度。
**提升数据要素流通安全保障**
完善数据流通安全保护制度,涵盖数据采集、管理、交易和利用等方面。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的细则,建立数据安全保护分类制度。设立专门机构,监督制度执行,制定安全指南。
提升安全保护技术,应用隐私计算、可信密码和联合学习算法等技术。建立高效协同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数据要素安全流通。
开展数据要素安全监管手段创新,研发推广防泄露、防窃取、匿名化等数据保护技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动态加密、隐私计算、可信硬件等技术,对数据开放共享及流动交易环节的安全风险进行有效评估和应对处置。
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体系。规范数据交易标的、场所、平台、行为、安全等方面,推进数据合规交易。引导数据市场主体探索数据资产分类分级和定价模式,探索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渐完善数据交易价格体系。设立数据开放激励机制,支持积极开放数据、数量多、质量优、深度利用数据要素的企业,提供项目配套和金融支持等。
建立政企互动交流机制,梳理双向数据分级分类开放目录清单,明确开放和可交易数据要素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