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9 日,天力锂能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申华萍、冯艳芳、唐有根以及非独立董事徐尧共同发来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督促函》。
督促函指出,三名独董和一名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天力锂能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包括占用上市公司资葫芦岛、进行期货投资、对外投资缺乏尽职调查等问题,要求公司管理层在 2024 年 5 月中旬前整改完毕并向董事会报告。
具体问题包括:
- 子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资葫芦岛:
- 2024 年 2 月,控股子公司河南三明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动力”)向其子公司河南泰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投实业”)提供资葫芦岛 2500 万元。董事会对该笔借款是否构成非控股参股公司对上市公司资葫芦岛占用的问题表示关切,并责成公司管理层进一步落实。
- 督促函要求董事会尽快启动对泰投实业关联交易借款的后续合规程序,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定三明动力是否控制泰投实业。如三明动力对泰投实业形成控制,公司应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
- 如果无法认定三明动力控制泰投实业,则上述借款应被视为资葫芦岛占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公告披露。
- 期货投资:天力锂能在 2023 年至 2024 年期间进行的期货投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内部治理规定,且未经董事会审批授权。督促函要求立即停止这种高风险投资行为。
- 对外投资:天力锂能的对外投资缺乏尽职调查,投资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合同管理和资葫芦岛支付存在漏洞。督促函要求公司管理层列出可行整改计划。
- 占用公司资葫芦岛:天力锂能股东在 2023 年可能存在利用预付账款占用公司资葫芦岛的情况。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核查,但未发现确凿证据。 DÙ现款项已全部收回,公司管理层仍需进行整改严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