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北京市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1000 元。
六种情况可申请求职补贴
可申请求职补贴的对象包括: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毕业生
- 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 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毕业生
不可重复领取补贴
符合多项条件者,按一项标准认定发放补贴。曾领取过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申报原则及流程
申报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院校提交申请,院校收集材料、校级审核,公示后,通过北京市人社局网站“法人办事”模块进行补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