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大女博士实名举报导师到校方通报处理,中国人民大学仅用不到24小时便查明真相,并做出相关处理。导师王某某被彻底处罚,问题线索将移交相关部门,等待他的还有法律追究。
不得不说,学校快速调查处理,彰显了对师德失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博士生小王在B站实名举报导师王某某涉嫌“强制猥亵”,因拒绝满足其“既做父女又当夫妻”的要求,她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遭到导师的各种刁难,并被拿毕业威胁。
小王忍无可忍,退无可退,在每天工作 18 小时准备论文的情况下,整理举报材料,发视频在 B 站实名举报。
导师王某某被处理,显示了学校对师德失范行为不容忍的决心。
网友在人大官微留言,希望满足小王的心愿,更换导师,让她按时毕业。
让人遗憾的是,在快意之余,官方并没有公布小王后续的安排。
高校导师师德失范行为频频登上网络,各高校或遮遮掩掩,或快查快处。通报不少,都提到“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让网友麻木,不禁追问,为何“零容忍”还是无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有网友评论,只要高校导师对研究生能否按时毕业拥有生杀大权,再多的零容忍也只治标不治本。
从制度层面看,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权益是有相关制度保障的。
如,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时,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
但从操作层面看,导师往往在研究生能否按时毕业上拥有很大话语权。
一是导师在研究生的学术指导中有核心地位。
导师是学生在学术研究上的主要指导者,导师会根据课题的进展情况和学生的表现,评估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要求中的科研能力标准。
二是导师在研究生论文审核中的关键作用。
论文选题开题、撰写修改、答辩前终审,都是导师在指导,甚至提供有用的资料。甚至导师直接作为一名评委参加评审,如,人大的这位王教授,就是利用提供有用资料,企图胁迫女博士生就范。而且,据媒体报道,王教授还是该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大概率会参加论文评审,而他的学术地位,很容易决定女博士能否按时毕业。
结语
高校之所以经常出现类似的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负面新闻,本质上还是因为导师在研究生指导中有核心地位,在论文评审中有关键作用,这些因素导致导师在操作层面对研究生能否按时毕业拥有话语权。
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高校需要对现有的导师带研究生制度进行修改。
一是强化导师的指导责任,规定导师必须保证指导质量,若干比例研究生不能按时毕业,要倒查导师责任,或取消导师资格。
二是研究生论文全部送外盲审,且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不得参加。
关于研究生科研能力评估,建议采用由多位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而非仅由导师一人决定,以避免导师权力过大。
可建立导师组带研究生制度,明确各导师的职责和问责机制,防止导师滥用权力。
导师潜规则研究生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导师权力过大,导致师德失范行为。解决办法应着眼于建立制衡导师权力的制度,有效预防其滥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