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5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易某因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而被指控的一起案件。此案是全国首例涉及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刑事案件。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 年 10 月 21 日,易某驾驶车辆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境,未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依法对易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查获一批疑似巴西红耳龟等龟类动物,易某无法提供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
经鉴定,上述动物中的 1760 只红耳龟为外来入侵物种,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参考总价为 88000 元人民币。检察机关提请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追究易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易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易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人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 40 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