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强化对产品的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防范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将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六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调整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 14 类 27 个品种。化肥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方式将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
《决定》明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
《决定》要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冷轧带肋钢筋等六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并确定过渡期,确保在 2024 年 9 月底前实施。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