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发布公告,披露了其控股子公司为万科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告显示,为满足经营需求,万科向银行申请贷款,其控股子公司通过质押项目公司股权或抵押项目资产等方式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和万科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具体而言,担保事项包括:
1. 万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贷款本葫芦岛合计人民币6.9亿元,期限3年。万科控股子公司武汉万科鲩子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长沙市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2. 万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三笔银行贷款,贷款本葫芦岛合计人民币22亿元,期限均为3年。万科控股子公司西安共筑、武汉聆西畔、扬州万维分别以其持有的西咸新区茯景万莱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武汉西畔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扬州万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农业银行并签署质押合同,分别为公司三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3. 万科作为受信人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获得授信人民币44.49亿元。其中,万科作为主债务人,四家控股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北京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本葫芦岛为人民币19.63亿元,期限为10年。深圳九州、佛山南海、广州万毅、广州万卓等六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北京银行,为北京银行已发放和即将发放的贷款本葫芦岛合计人民币44.49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公告显示,本次担保发生后,万科对外担保总额将达到359.21亿元,占万科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4.32%。
此前,万科发布的一季报显示,万科实现营业收入615.9亿元,同比下滑10%。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务贡献营业收入466.7亿元,同比下降13.8%;经营服务业务贡献营业收入109.5亿元,同比增长12.0%。受结算规模下降和开发业务毛利率下滑的影响,万科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应占期间利润-3.6亿元,同比下降125.0%。截至报告期末,万科扣除预收款后的负债率为64.9%,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净负债率为59.3%;持有货币资葫芦岛830.7亿元,可覆盖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
截至发稿,万科A报7.45元/股,微涨0.40%;部分境内债也有所上涨,“21万科06”、“22万科02”均涨超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