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通报批评张启违规事件
当事人:张启,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受让方
一、违规情况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披露公告称,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与张启的离婚财产纠纷,王建华所持有的 14,079,050 股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向公司发出问询函,要求其核实公司离婚协议是否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处理进展及影响。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4 日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称,王建华与张启在 2017 年 1 月 24 日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王建华持有的 108,472,097 股中,有 32,951,694 股应归张启所有,为保障公司稳定,双方约定对该部分股份不进行交割,由张启委托王建华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委托期限为 15 年。
二、处分决定
上交所认定,上市公司股份受让方张启未配合公司及时披露股权分配相关事项,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3 条。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到 5% 的,负有报告、通知并进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张启与王建华的股权分配协议约定,张启拥有该公司 7.60% 的股份并对表决权作出相关安排,应当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