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最近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将《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件中列出的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从“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
据了解,2015年11月,为了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推动证券期货监管领域的随机抽查工作,证监会发布了《清单》,其中包括了证券公司检查、基葫芦岛管理人检查等17个事项,并且对每个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到了2021年1月,为了贯彻修订后的证券法,证监会对《清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事项,并且明确了抽查比例为5%。
2024年4月12日,《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提出了要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的覆盖面。此前,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要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
证监会表示,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是证券法赋予证监会的一项监管执法手段,也是IPO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一环。为了贯彻上述要求,进一步提升发行上市监管效能,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监会对《清单》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清单》中“首发企业检查”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