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调查: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沧州市监委对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调查发现,王建新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严重损害纪检队伍形象。具体违纪违法行为如下:
违反政治纪律: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审查,私藏、查阅政治问题书籍。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违规参与娱乐活动,将个人费用转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
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情况,对组织函询不实,私扣举报材料。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产,从事营利活动,为特定关系人谋利,退休后索要大额好处费。
监督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影响恶劣。违规干预贷款审批,违规处理财物。
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贷款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建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对其开除党籍,取消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河北省沧州市监委已将王建新的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移送涉案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