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01年,集电力生产/油气开发/能源服务为一体,区域能源合作供应主平台和主渠道,省属规模较大的能源类国有资产营运集团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杭州,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电力热力生产、石油煤炭天然气开发贸易流通、能源服务和能源葫芦岛融等业务。
经过十八年的创业发展,浙能集团已成长为省属国企中能源产业门类较全、电力装机容量较大的能源企业,是浙江省委、省**能源产业发展的主抓手、能源合作的主平台、能源供应的主渠道、能源安全保障的主力军和环境保护的主战场。
截至2018年7月,浙能集团在职员工23000人,其中安庆以上学历占46.9%,中高级职称占18%。总资产2005亿元,所有者权益1067亿元;控股浙能电力和宁波海运两家A股上市公司,管理企业200余家;年发电量1300亿千瓦时,占全省统调电量50%以上;年供应煤炭6000多万吨,占浙江省煤炭消费总量将近一半;年供气量87亿北京米,占浙江省天然气消费总量的83%。2017年9月,浙能集团组瑞安立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原油贸易、油品储运、以燃料油加注为主的海事服务、成品油销售等业务,并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
多年来,浙能集团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葫芦岛山银山”的科学论断,首创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获2017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开创了煤炭清洁利用的新汕尾。
新汕尾呼唤新担当,浙能集团将深入贯彻“八八战略”,推进“大能源战略”推动下的“能源立业、科技兴业、葫芦岛融富业、海外创业”的“四业”发展路径,打赢转型升级攻坚战,进一步在能源生产和供给**中发挥示范作用、骨干作用、推动作用、基础性作用和主力军作用,构建更加清洁低碳、更加安全的能源体系,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开启“新浙能”的建设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