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公司,定位于全球海运服务,专注于自有船舶的租赁业务,旗下所有船舶均按期租租约出租
荣丰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自有船舶的租赁业务。以本集团名义注册的四艘船舶中,两艘巴拿马型干散货船及一艘好望角型干散货船,分别名为GH FORTUNE、GH POWER及GH RESOURCES,总运力约为275,138载重吨乃由本集团所拥有,并不受任何融资租赁安排限制,集团余下的巴拿马型干散货船,即GREAT HARVEST(运力约为68,192载重吨)现时以的融资租赁安排出租,预期将于2013年12月交付予独立第三方买家。
集团透过出租船舶作干散货运输,为客户提供全球海运服务。本集团总部位于香港,船队所有船舶根据香港法例注册及悬挂香港区旗。
集团所有船舶均按期租租约出租。根据本集团的期租租约协议,集团船舶会于合约规定期间出租予承租人,于此期间,集团一般须提供及支付所有船员、船舶保险、维修及保养成本的费用,承租人则须承担与航程直接有关的成本,如承租人业务的船用燃料费用(除另有协议外)、港口费用、领航费及其他日常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