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有回春,北有同仁”,始建于清乾隆庚戌年间(公元1790年)的百年老铺—回**店,历史悠久,享誉海内外。
清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浙江省仁和县张氏在福州八一七北路开设“浙江回**局”(今福州回**店),是福州现存200多年的古老药店。
商店建业时期资葫芦岛周转困难,张氏向同乡、布商吴氏借大洋2000块,翌年无力偿还,遂将店中业务委托吴氏料理,自己回乡变产偿还,岂料一去便杳无音讯。吴氏长子吴华伯开始接手回春业务,更改店名为“浙江吴氏回**局”。他勤于管理,尤其谨记上辈的遗训“许可赚大钱,不许卖假药”,努力在药品质量上下功夫,至1920年,初步奠定了回**局在福州中药行业的地位,亦有南方“同仁堂”之美称,市民购药、豪绅商贾购买贵细药材、名医重病处方配药无不指定回春,方觉购得真货。
古老的回**店,以前店后作坊的形式进行生产销售经营,市场零售还兼批发供应,品种以丸散丹膏、药酒、参、茸、燕、桂等药材为主,占营业额70—80%,中药饮片配方销售量仅占20—30%。
解放后,在政策扶持下业务开始复苏。1956年公私合营,为福州市药材公司(后为福州医药站)辖属商店,并开始兼营西药,品种不断扩大。1985年,福州医药站细分为福州医药采购供应站、福州药材采购供应站、福州医疗器械采购供应站,回**店也一分为二(回春中药商店和回春医药商店,分属福州药材站和福州医药站),现两个店经营面积接近1000平方米,经营品类涉及中药饮片、参茸燕桂、化学药品、新药特药、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滋补保健品以及药学化妆品等。